自由自在

Wednesday, December 21, 2011

原諒他



好不容易,我國比較大宗的車禍新聞少了,但前幾天,卻發生“4名美少女魂斷公路”意外新聞。

上週六(17日)傍晚5時30分,黃偉泰開車載著姐姐和4名女性友人,從新山教育展返回哥打丁宜,駛至豐盛港聯邦公路33.7公里時,轎車失控撞向斜坡,釀4死2傷。

我們先不談這是人為的疏忽,還是意外所造成的意外,畢竟這些事情,唯有當事人最為清楚。

或許很多人都會認為,該名少年,也就是司機,犯下了天大的罪行。

每個人都指責他,因為他是司機,還是因為他是男生,或是他是生還者,所以遭到死者家屬的譴責呢?

此外,一名死者的家屬,卻不願意原諒該名司機,因為害死他們的女兒;一些家長,更嚴禁死者的同學,幫司機說話。

我個人倒是好奇,為何家長要嚴禁司機/死者的朋友,為司機說句話呢?

一個只有17歲的年輕人,他所要面對的人生道路,還很長,難道這麼的一起意外,就要把他定下死罪,而一輩子的帶著“殺人犯”的罪名嗎?

或許我不是死者的家屬,但我卻明白,意外失去親人的那種痛,畢竟我也曾經痛過。

那一痛,卻是3年多,直到現在,偶爾還是在痛,但我還能怎樣?責怪地方政府管理不當?還是要怪老天,為何帶走我的親人?hmmm,好像離題了。

其實,我們應該拿個寬恕的心,去原諒那名司機,畢竟他只有17歲,或許有人會說,我們不應該“同情”他只有17歲,而可以洗脫罪名。

可是,他還有漫長的路要走,難道他的心裡,又會比死者的家屬好過?難道他的心裡的痛,卻比死者家屬來的少嗎?

我並不認為,因為生還者卻活生生的看著,自己的姐姐、朋友,逐一的離開自己,而且還是自己親眼看見,看見他們無助的時候。

死者的家屬們,一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的年輕人,應該給予他一個原諒,因為他的痛,比你們還要痛。

無論如何是誰的錯,他鐵定會內疚一輩子,如果你們都不原諒他,那又何必呢?

既然他們都是好朋友,我相信死者一定會原諒他,因為他們已經離開了,而活著的,應該給予一個機會重生,好好的為他們而活,這不是更好嗎?

哀悼1分鐘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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