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不願意採訪大集會,但還是在清晨的時候,起身沖涼,準備到現場去,希望能夠見證我國歷史的新一頁。
然而,長久沒有下雨的吉隆坡,突然下起大雨,讓我突然有感而發,究竟天公是為我國司法制度哭泣,還是人民集會而哭呢?
無論是哪一樣都好,我還是堅持認為,集會其實並無法解決問題,反而會衍生更多後續的問題。
一路上,心裡還是忐忑不安,因為安華表罪成立,所以只有2種可能性,即是無罪釋放和坐牢。
當然,無論是否坐牢,只要集會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,那是我們想要的。
抵達現場的時候,由於警方不給媒體朋友進入法庭內,而導致許多提早抵達現場的記者朋友們,被逼與警方同在,一起把自己淋的像落湯雞一樣。
好不容易可以進入法庭前的時候,雨已經停了,而人潮也開始湧現。
一些在庭外守候的出席者,不時會高喊口號,或作出一些令人發噱的動作,藉以引起其他人注意,警員則在不遠處監視。
每當有人起哄時,在場的傳媒記者都會一致望向同一地點,同時快步上前看個究竟,到底發生何事。
這時候,現場的氣氛也隨著時間,不斷的提升,而在安華抵達現場的時候,更是一片混亂,許多支持者向前和安華握手,但這舉動,導致許多攝影媒體記者們的拍攝工作,受到很大的影響。
此外,保安人員還大力的把攝影媒體們,扯出人群,不讓他們拍照。
可是,我認為,保安人員應該拉扯的是民眾,而不是攝影媒體,因為他們都在工作,而且警方已經說明,示威者並不可以離開停車場的範圍,但為何這事件還是發生了呢?
大概在9時15分左右,現場傳出安華被判無罪釋放的非正式的消息,而我也開始在懷疑,究竟他們的消息是否準確。
當然,不久之後,就接獲同事的電話告知,安華無罪釋放,他隨時都會離開法庭,所以我要開始駐守,並且留意安華與支持者的互動。
可是,當要準備前往的時候,就已經被一班安華的支持阻擋在外,而無法更近一步的接近安華,並無法清除看見,安華與支持者的互動。
安華演說沒有多久,就發生了首次的爆炸案,但警方發出消息,是指發生車禍,所以大家都不以為意。
可是,當第2宗爆炸案發生的時候,警方才開始疏散人群,但沒多久,就在法庭後門不久處,發生了第3次的爆炸,並且導致6輛停放在該處的轎車受到影響。
然而,當爆炸聲響接二連三發生後,我也和其他同行一樣,不顧一切,快步走上前了解事發經過,事後回想起來,不禁冒了一身冷汗,因為可能會成為爆炸事件中的受害者。
雖然這一次並沒有什麼催淚彈和水泡車,但我卻發現這次採訪“109釋放安華運動大集會”,比起去年採訪709集會時更疲累,除了必須四處走動觀望,更須費盡全力,在人群中擠進安華身邊,聆聽他發表演說。
雖然安華雞姦案已經告一段落,但性愛短片的案,還未開審,所以這並不知道是否會導致再多一次集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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