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2010年的人口普查報告顯示,全國共有190萬名印裔同胞,而非大馬公民則佔據232萬人。
事實上,非公民人數漸漸的成爲我國“第3大”民族。
當然,這非公民人數的增加,其實大部分的他們,都是在我國工作的合法/非法外勞。
然而,政府在5/6月中的時候,決定把全國200萬名外勞,作生物指紋登記計劃。
換句話而言,一些非法外勞將會被“漂白”,成爲合法外勞。
其實,這個計劃的確出現利和弊,而且每個人對於政府的漂白計劃,感到不滿;當然,一些雇主卻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計劃。
覺得不錯,只是因爲他們聘請到一些“聽話”的外勞員工;覺得不好,只是因爲他們害怕“飯碗”被搶。
但是,我個人倒是覺得,部分大馬人民的思想,才是應該要被“漂白”。
怎麽說?
許多人的思想,他們覺得自己是大馬公民,而且絕對不可做些工錢低、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等。
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,很多領域的工作,真得要感激他們的努力,才能夠全面的發展。
或許有人不認同,但我們得接受這事實。
朋友說,爲何政府不提高工錢,而且外國許多人都願意倒垃圾。
可是,我們首先要明白的是,馬幣值比較低,因此兌換回來的話,一定高。
假如同樣的工錢,或許沒有人願意做,只是因爲思想的問題,而且還是倒垃圾工作。
此外,人永遠都是“得一想二”的心態,工錢高了,或許他們嫌棄福利不好,工作量高等。
再來,我們看看本地的建築領域,假如不是外勞在做,大馬高樓大廈怎麽建?
問題在於,有本地員工願意日曬雨淋的做嗎?
他們辛苦的工作,這政策對於外勞而言,卻是一種肯定,而且自身的安全得到保障;最重要的是,不必害怕被中介騙。
這是因爲外勞在做生物指紋登記的時候,需要雇主/中介陪同證實,因此雙方(雇主及外勞)都得到保障。
當然,我們也必須要記得,他們只是來馬工作,而且只是賺取少許的馬幣,而身為雇主的我們,應該要保障他們該有的人權。
此外,不要因爲出了那少許的錢,就得把他們做的如牛一樣。
既然我們都一直在聲討人權,但爲何一些雇主卻無法把這一點做到呢?
將心比心,一旦你的兒子/女兒在外囯工作,得到同樣的待遇的話,心裏的感受,又會是怎麽樣呢?
我只能夠說,大馬人民(包括我自己)的思想,才是真正需要“漂白”。
一旦思想漂白之後,我相信日後的大馬發展,絕對全有大馬人民共同制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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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lyDelete我只是不明白为何中央政府每隔几年就要重新包装“外劳漂白计划”在推出市场,乍看下,很像有隐议程那样
ReplyDelete外劳在我国从事粗重工作固然不得否认,但也不需要“漂白”全部外劳吧?看似另有目的
个人认为,漂白非法外劳=认同犯罪,要不得 :)